美国新的对华高科技出口管制从6月19日起开始执行。美国商务部15日公布的管制清单规定,航空器及航空发动机、惯性导航系统、激光器、光学纤维、贫铀、水下摄像机及推进系统、先进复合材料以及高科技通信器材等20个大类的美国高科技产品不得对中国出口。美国商务部长古铁雷斯发表声明说,出台这些举措是为了美国的“国家安全”,维护美国出口商的利益及保护就业。
管制规定同时也授权部分中国“获信任用户”无需每次购买高科技产品时都申请许可,经美国政府审核后,它们可更容易地购买到美国的高科技产品,条件是这些“获信任用户”不能和中国军方有联系,并接受美方人员的“现场调查”。据悉,“获信任用户”名单将于7月公布。
同日本和欧洲相比,美国对华高科技产品出口管制一直没有放松,而这最终将损害美国公司的利益。以2001-2006年占中国高科技进口产品总额中的比例为例,2001年美国对华高科技产品出口占当年中国高科技产品进口总额的18.3%,而这一比例到
2006年降到9.1%。这说明,6年间,美国总共因出口限制损失了700多亿美元的贸易额。相反,欧洲和日本对华高科技出口则呈增长态势。欧洲和日本虽然也有对华出口管制,但都没有美国严格。美国政府的一意孤行遭到不少美国企业的反对。这些美国公司抗议说,扩大对中国出口的管制,伤害的是美国的利益,因为许多产品美国不出口,中国也可以从其它供应者处买到。
(来源:www.opticsjourna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