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今天终于就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的“论文剽窃事件”向媒体做了通报:论文剽窃属实;李连达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署名的,但对此事件负有一定责任;关于药品的评价问题应以国家药品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这三点通报基本没有揭出更具“爆炸性”的新闻。不过,中国工程院副院长、中国工程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杜祥琬在谈到对这一事件的思考时明确指出,上述论文事件并非一个“孤岛”,一些科技工作者的造假、剽窃、包装等学术不端行为屡有发生,这是我国科技界的耻辱。
据了解,工程院领导已就上述问题与李连达进行了谈话,指出他应负的责任和应接受的教训。李连达对此予以接受,并表示要辞去浙大药学院院长的职务。杜祥琬透露,工程院将对与此事件有关的情况继续密切关注和跟踪。
在谈到李连达论文剽窃事件的教训时,杜祥琬说,院士兼职应格外谨慎。力所不及、不能认真尽责的职务不要兼任,特别是负有行政责任的实职更应谨慎。院士不要过多兼职,对于“多还是不多”有一个判据,就是“你能不能对每一项工作都尽责”。
杜祥琬坦陈,近年来,我国学术界的不端行为多有发生。一些科技工作者造假、剽窃、包装等行为的发生是科技界的耻辱。“论文剽窃事件”并不是一个孤岛,只是一系列不端行为当中的一项。“论文和著作里的剽窃问题是比较容易发现的,因为它是白纸黑字;而在科技工作的很多环节,比如项目的申报、评审,成果的鉴定,报奖、报专利等涉及到一些利益的环节上,都有这样或那样的不端行为的发生,这些倒是不易被人们一下子发现。所有这些不端行为,严重威胁着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对于媒体前一段时间“爆炒”李连达论文剽窃事件,杜祥琬副院长认为,炒一炒也没有坏处,表明社会对这类事件的关注,“公众和媒体是希望社会干净一点的”。